新州E-ZPass罰款合理? 法官要證據

民間集體訴訟指新澤西州高速公路管理局(New Jersey Turnpike Authority) 過路費E-ZPass罰款超收,違反州法,聯邦上訴法院近日要求被告提供證據,證明為何需要罰款50元。預計10月開庭檢視證據。原告方律師指法官的命令對案件進展有正面意義。

2011年,高速公路管理局將罰款從25元提升至50元,引發不滿,因州法禁止政府將違規罰款當成收入來源,罰款僅應足夠支付罰單相關成本。州府作法被指過當且不合理。

原告律師之一的Matthew Faranda Diedrich表示,這類加收費用被視為不合理的罰款,變相對駕駛徵稅,違反州憲法。多數受害者是每天需要高速公路工作生活者,許多罰單,原因可能是繳費裝置故障,或與帳戶相連的信用卡失效等,並非有意不繳過路費。他們願意付過路費,但不是額外與作業無關費用。高速公路管理局明顯成為州府的搖錢樹,相信證據將顯示超收的罰款與真正罰單處理成本無關。

原告指,若將一年罰款總額除以繳款的罰單總數,每張處理成本應為18.37元;若包含未繳的罰單,將達1000萬張,每張為3.41元。高速公路管理局則表示,若計算罰單處理成本,每筆應罰91元。律師表示,收過類似罰單,有意加入集體訴訟者,可電郵:mruth@rccblaw.com。

更多世界日報報導
夫婦年賺50萬還喊窮 看看他們怎麼花的…
電話打不通…華男取消修屋工程 5000訂金要不回
家裡整修 最常修的是這兩個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