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傑出研究獎得主落選 台大特聘教授推薦爆爭議 台大校方:遺珠之憾

誰能獲得特聘教授推薦?今年社科院特聘教授評審委員會的決議出現前所未見的情況。(攝影/秦宛萱)

每年6月底前,國立台灣大學各學院需組成特聘教授評審委員會,決定哪位教授可以獲得「特聘教授」殊榮的推薦,之後提行政會議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後通過聘任,目前各學院推薦名單待12日校教評會通過後,自8月1日起生效。

日前,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卻在臉書發文,「現在依據台大社科院的標準,拿到國科會傑出研究獎的事實,就是用來否定具有特聘教授水準的吧?那以後國科會還是別把傑出研究獎頒給台大社科院的同仁?否則豈不是反而害人了嗎?」到底目前的審議制度出了什麼問題?

「特聘教授」除了特聘加給,更是終身榮銜

「特聘教授」有別於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等職等,其實是屬於一種榮譽,也就是各大學可以自訂規則,來獎勵學校學術優秀的教師。

以台大來說,經學校核定為免評鑑教師或任台大教授5年以上,並符合各學院自訂的特聘教授聘任規定所聘任者,得支領特聘加以3年,期滿再獲推薦通過者,可以再支領特聘加給,未獲通過者則仍具特聘教授榮銜,只是不得再支領加給,也就是說「特聘教授」這個職銜還是終身榮譽。

社科院推薦名單:2副院長都入選、經濟系占2個名額

社科院根據台大特聘教授設置暨特聘加給與實施要點第六點規定,訂定社科院特聘教授聘任標準及審議作業規定。

據了解, 今年社科院包括劉靜怡在內共8人獲系所推薦申請,爭取這次社科院分配到的3個特聘教授名額,包括新聘與3年一次的續聘。

最後社科院特聘評選教授委員會決議推薦經濟系陳旭昇、陳虹如及社工系古允文3位教授,其中,陳旭昇與陳虹如為續聘,古允文則是新聘,而古允文、陳虹如也是社科院唯二的副院長。

傑出研究獎申請獲推薦的行政慣例今年卻打破了!

然而,誰才可以獲得「特聘教授」這個榮銜的推薦?

根據社科院規定第1點,開宗明義就講特聘教授是為了提昇學術水準、增進本院聲譽。至於學術表現該怎麼看?根據社科院規定第3點,社科院的特聘教授聘任標準把獲得「傑出研究獎」列為優先。

進一步逐一比對,事實上,台大自95年設置特聘教授,近20年來,社科院國科會傑出研究獎得主教授,在符合社科院特聘教授門檻條件後,提出申請均可獲聘為特聘教授,尚無例外,換句話說,社科院對於國科會傑出研究獎得主申請特聘教授均予通過,已形成合法行政慣例。

在2021年之後,相隔2年,台大社科院今年再有教授榮獲傑出研究獎,分別為劉靜怡與經濟系教授樊家忠。

符合社科院特聘教授門檻條件的劉靜怡,進而提出申請,不過,社科院特聘教授評審委員會的決議出現前所未見的情況。這次不論是申請續聘的陳旭昇、陳虹如,還是申請新聘的古允文都未曾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反而新科傑出研究獎得主劉靜怡,無法順利獲得推薦。

新科傑出獎得主申請落選,評審委員會的理由是?

一名其它學院特聘教授認為,相關條文款項是有順序的,社科院的規定最鼓勵的第一目就是拿到傑出獎,因為傑出獎是要跟全國學者競爭,不是內部說好就好,結果第一目有的沒上,讓符合後面資格的人通過,與訂定的規定不一樣,其他系恐有不服。

傑出研究獎是國科會為了獎勵研究成果傑出的科學技術人才,長期從事基礎或應用研究所特別設立,每年不分學門以80人為原則,若以每年約1.6萬個計畫主持人計算,大概只有0.5%的優異研究者才能獲得這樣個獎項。實際上,傑出研究獎也與各大學評鑑、延長退休與給獎申請等緊密相連。

這樣的決議,不禁讓人質疑,審議委員會無視劉靜怡在獲得傑出研究獎之後,首度申請特聘教授,也不見他與此次獲獎推薦的3名申請人之間,具有顯著的全國性重要學術獎項之差異,將他剃除於推薦名單之外,是否應有合理充分的實質理由?又是否違反行政慣例自我拘束原則?

評審委員除了社科院院長還有這4人

據掌握,此次社科院特聘教授評審委員會,院長蘇宏達是當然委員兼召集人,另外4位委員,2位由校長派任、2位由院裡選出,包括副校長、電機系講座教授廖婉君、文學院院長、圖資系講座教授黃慕萱、教務長、經濟系特聘教授王泓仁、經濟系特聘教授古慧雯。

此外,既然過去每個新科傑出獎,在符合社科院特聘教授門檻條件後,提出申請均可獲聘為特聘教授,作為審議委員會主席的蘇宏達,是否曾經在開會時提到「傑出獎」?

根據知情人士透露,傑出研究獎公布當天,還是院長率先在社群媒體群組道賀,顯然不可能不知道在申請人中有人獲得傑出獎的肯定。

而院長與2位副院長申請人有職務監督關係,又2位院內委員均為經濟系,決議結果又明顯有利於經濟系申請人,也令人懷疑社科院是否有公正行使職權。

最後,要了解的是,當學術行政不當濫用權力,就個案而言只是個人的權益受損,但對國家而言,不論是特聘教授的薪資加給或榮銜,都是屬於國家的資源與聲譽,是否可以這樣行使權力而不受監督?後續的救濟管道又是什麼?都值得繼續關注。

台大回應:僧多粥少難免有遺珠之憾

對於質疑,台大校方表示,台灣大學為提昇教學水準及學術研究競爭力,對於編制內專任有給教授,依其教學、研究、服務等各方面的優質表現,且符合一定資格者,得聘任為特聘教授。各學院因學院特性,可自訂定該學院特聘教授標準,提名人選經各院「特聘教授評審委員會」討論後提出,最後送本校校評會審議決定。

台大傑出表現的師長人數眾多,然而特聘教授名額有限,僧多粥少難免會有遺珠之憾。未來校方會與學院方共同思考,如何在有限的資源下,盡量讓更多有優異表現的師長也能獲得肯定。

(原始連結)


更多信傳媒報導
新竹預售大樓漲翻天! 三年間總價中位數飆漲近6成
獨家》賴清德國安團隊有新人事 前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將接國防安全研究院執行長
TPASS 2.0推短期限方案 最多不超過14天 最快年底前試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