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城隍廟埕小吃攤齊聲喊漲! 公平會:聯合行為已觸法 籲全國攤商留意

對於新竹城隍廟口小吃攤聯合漲價5元的行為,公平會決祭出警告處分。資料照
對於新竹城隍廟口小吃攤聯合漲價5元的行為,公平會決祭出警告處分。資料照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11/8)指出,新竹城隍廟埕內17家攤商聯合全面漲價新台幣5元的行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的禁止規定,考量攤商經營不易且已撤除公告,僅予以警示,但仍提醒全台攤商,可以漲價,但不能彼此聯繫,共同決定調漲價格。

公平會表示,新竹城隍廟口小吃管委會係廟埕內小吃攤商基於自主管理所成立的組織,其17家攤商成員經營滷肉飯、乾米粉、肉圓、蚵仔煎等小吃,攤商透過該管委會居間連繫及LINE群組共同討論並決定聯合漲價,並於今年4月張貼公告表示「城隍廟庙口小吃於5月1日起全面漲5元正 廟口管委會 敬啟」,導致該等攤商一致在5月間共同漲價,影響周遭傳統平價小吃服務供需市場功能,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對於聯合行為禁止的規定。

多數攤商於公平會調查時主張,所販售小吃價格已經很久沒有調漲,但是油、電、人事及原物料等價格一直上漲,為反映成本不得不調漲小吃售價。公平會表示,雖然可以理解攤商因成本上漲等因素造成經營困難,但事業間依法不得為聯合行為,攤商聯合漲價乃屬違法行為。

公平會表示,經考量管委會不是依法設立的團體、觀光美食市集類型的攤商營業規模小且經營不易、並已撤除公告等因素,故決議予以警示處分而不處罰鍰。

不過,公平會表示,盼藉由此案,促請全國各地夜市、市場、商圈等攤商巿集注意,共同討論決定價格屬違法聯合行為;至於各攤商基於自家成本及競爭力考量各自訂價,則不會違反法規。

公平會強調,全國各地區攤商在販賣商品或提供餐飲時,可依自身經營成本與競爭力自行決定商品價格,但不可以彼此連繫一起調整價格,也不可以透過其他攤商或團體來連絡漲價或影響其他攤商漲價,否則即可能構成違法之聯合行為,應特別避免,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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