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21名員警涉抽回違規逕行舉發單免罰 1偵查佐收押、2警交保
新竹市警疑為民眾抽回交通違規逕行舉發單而不法免除罰鍰案,新竹地方檢察署今天偵辦涉案21名員警涉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竹地院今下午2時30分開羈押庭審理,至下午4時,張姓偵查佐因涉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嫌情節重大,准羈押禁見,李姓警員和李姓所長分別以新台幣12萬和20萬交保。
新竹地檢檢察官11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新竹市警察局偵辦竹市警疑為民眾抽回交通違規逕行舉發單而不法免除罰鍰案,持搜索票搜索9處,及通知涉案員警28人和2名證人到案,經8名檢察官漏夜複訊,認其中21名警員疑為民眾抽回交通違規逕行舉發單而不法免除罰鍰,涉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與必要,向台灣新竹地方法院聲押禁見。
21名遭聲押員警今天上午6時被移送到新竹地方法院等待召開羈押庭,分三批開庭,其中逾半數是北門派出所員警。新竹市警友會為了替涉案員警辯護,為每一位員警聘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