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有價!澳洲通過媒體議價法 臉書與Google要付錢

澳洲國會今天(25日)通過具里程碑意義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要求Google與臉書等全球數位平台,在使用澳洲媒體產製的新聞時,必須付費給澳洲新聞媒體,這項「新聞有價」的法案,可能讓更多國家群起效法。(葉柏毅報導)

澳洲政府表示,他們領全球之先,訂定的這項「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是確保澳洲新聞業,能夠為自己產製的新聞,被網路平台使用,能收到合理酬勞。

這項法案主要是針對網路世界兩大巨頭臉書與Google,只要這兩大網路產業,與澳洲媒體達成某些支付新聞費用的協議,就不會受罰。

澳洲財政部長佛萊登柏格,與通訊部長佛萊契爾發表一項聯合聲明,表示這項法案,是確保新聞媒體業,能因產製內容而獲得合理的報酬,進而有助於維持關心公眾利益的媒體,得以繼續生存。

先前澳洲國會在擬定這項法案時,受到臉書強烈抵制,甚至一度全面下架澳洲新聞,包括許多政府緊急服務頁面;在澳洲政府同意,修改部份條文,臉書也有了一個下台階,稱「樂意投資與公共利益有關的新聞」後,雙方握手言和,臉書重新上架澳洲新聞,澳洲國會也通過了這項新聞收費法案。

澳洲率先立下這項法案,等於昭告大眾:新聞有價不能白用,加拿大、英國也考慮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