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損害難回復 力保中天500員工生計

NCC否決中天新聞台換照案,中天律師團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保障權益。圖為22日秋鬥遊行,中天新聞主播群也身穿「我要言論自由!」表達訴求。(本報系資料照片)
NCC否決中天新聞台換照案,中天律師團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保障權益。圖為22日秋鬥遊行,中天新聞主播群也身穿「我要言論自由!」表達訴求。(本報系資料照片)

為了捍衛工作權及新聞自由,中天新聞遞狀聲請停止執行,未來一旦法官調查後,認為NCC的處分將導致新聞台工作者面臨失業,或新聞資訊傳播受到無法彌補的傷害,可以裁定在本案訴訟終結前,停止執行中天撤照處分。

為避免人民受政府機關不當的行政處分後,提起司法救濟卻在勝訴定讞後,討不回應有的實質正義,《行政訴訟法》規範假處分程序,讓司法為人民及公司進行一個保全、保護措施,要求政府的行政處分先暫緩執行,等到可能衍生的官司確定後,再依勝負進行後續處理。

所以,中天的假處分案,法官開庭將訊問NCC的代表基於什麼樣的標準審查中天撤照案,程序有沒有合法,行政裁量有無濫用?是否已考量中天新聞台近500名員工的工作權,關台撤照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等。

舉例說,4年前中央投資公司被收歸國有、國民黨8億多元銀行資金遭黨產會凍結等假處分案,當時法官認定本案訴訟國民黨即使勝訴確定,但中投恐因股權移轉國有而消滅,且停止執行對公益沒有影響,但執行造成的傷害巨大難以彌補,因此裁准假處分。

用此裁判標準來看中天的假處分案,一旦撤照後新聞頻道將遭釋出,員工生計受到影響,如果最後行政訴訟的終局判決,中天勝訴,NCC的處分將被撤銷,若未在訴訟進行中就先停止執行該處分,損害恐持續擴大。

換言之,若法官考量中天爭訟案,將造成國家負擔過重的金錢支出,或延伸耗費社會資源不必要的爭訟,造成難於回復的損害,且有急迫情事,就可依法裁定,避免行政濫權侵害中天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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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難回復 力保中天500員工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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