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運動中心監視器錄到女更衣挨告 警函送偵辦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4日電)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彭佳芸說,新莊運動中心女更衣室置物區設置監視器,有未成年女孩更衣遭錄影涉侵犯隱私,家長報警。新北市體育局指出,有設公告提醒。警方表示,已函送偵辦。

彭佳芸今天在新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表示,接獲民眾投訴其未成年女兒日前參加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在新莊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舉辦全國游泳錦標賽,館方竟在男賓止步的女更衣室置物區設有監視器,讓投訴人的女兒更衣時遭錄下。

她表示,讓投訴家長生氣的是監視畫面是直接連結櫃台,這讓外界不論男女都可能看到,家長向館方反映時,館方竟拒絕刪除畫面,經向警方報案才發現,除了投訴人的女兒更衣遭錄下影像,還有多名未成年女選手更換衣物遭監視器拍下。

彭佳芸指出,家長不滿館方處理態度消極而提告,主張運動中心負責人已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及妨害性隱私及不實影像罪。

她表示,新北市體育局應立即清查,並撤除轄內16座國民運動中心及2座水上運動中心男女更衣室內監視器,就算加註警語也不應設置。

對此,新北市體育局以訊息回應,新莊運動中心因置物區曾有民眾物品被偷並報案,才會設有監視器,將要求各運動中心全面檢視更衣室,若有設置監視器應清楚設置告示,提醒民眾置物區設有監視器錄影,勿在此區更衣。

新莊警方表示,全案受理,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編輯:戴光育)11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