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視台均否認「盯梢」政論節目 陸委會行政調查出爐

針對有中國駐台記者傳「盯梢」我國某電視台政論節目,陸委會行政調查報告出爐。(本刊資料照)
針對有中國駐台記者傳「盯梢」我國某電視台政論節目,陸委會行政調查報告出爐。(本刊資料照)

有媒體人爆料,某電視台政論節目內容有中國官媒記者高度參與,且在攝影棚盯梢疑確認是否達到國台辦要求。對此,陸委會今日公布行政調查結果,指涉的中媒駐點記者與電視台則均否認媒體報導指涉內容,邀請單位亦表示無從獲悉報導依據。

陸委會今(9日)表示,本案中媒記者係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申請來台駐點,目前採專案方式辦理,由文化部及陸委會進行個案評估、專案許可,經內政部移民署聯審會討論後,核發入出境證。駐點記者在台應遵守「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台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如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採訪期間變換所屬媒體或喪失新聞人員身分」,文化部得廢止其記者證,移民署得廢止其入出境許可證。

陸委會提及,為具體瞭解本案詳細情形,文化部發函要求協助申請新華社記者來台之邀請單位提出說明,會同陸委會約晤新華社目前在台駐點記者,並分別洽詢本案報導媒體及被指涉電視台。通傳會另發函「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電視學會公協會」,請其洽會員注意並瞭解所屬政論節目有無相關情形。

陸委會指出,綜上查察,本案報導媒體表示,所報新聞皆有所本,且經合理查證,基於新聞倫理,不便透露消息來源;被指涉之陸媒駐點記者與電視台則均否認媒體報導指涉內容,邀請單位亦表示無從獲悉報導依據。「針對行政調查部分,相關主管機關已依權責要求涉案單位及人員說明,查察事項已完成告一段落。」

鑒於行政調查之侷限性,本案所蒐集案內相關資訊,將提供檢調進行續處,並尊重司法機關的司法調查。陸委會強調,文化部及陸委會將強化中媒駐點記者來台管理機制,持續依規定採專案方式以及移民署聯審會機制辦理,檢視是否依許可事由在台採報,進行個案評估、專案許可;並加強要求駐點記者須確實遵守政府法令規範,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倘涉有違法情事,將依法嚴處。

此事源於,有資深媒體人6月向《自由時報》爆料,國內某電視台所製播的政論節目,無論主題、談話腳本均有中國官媒《新華社》駐台記者趙博高度參與,甚至直接在錄影棚緊盯、確認節目是否有達到國台辦的要求,不過傳出此事後趙傳已離開台灣,改由其他記者來台駐點;而被指涉的電視台則否認該爆料內容。

更多鏡週刊報導
國台辦否認操控台灣節目 回應波特王「砸錢邀網紅拍片」:他也曾多次赴陸
中國懲治台獨「境外也追到底」 國台辦喊消除危害可不追究刑責
傳中共盯梢台灣政論節目 陸委會證實:該記者已輪調回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