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俊吉疑台金聯賤賣國產、郭智輝控雲豹能源炒股 許宇甄:刑法規定公務員應提告發
[FTNN新聞網]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台金聯董事長呂政璋在爭議中僅上任三天便宣布請辭,過程中還遭前董事長施俊吉質疑因不願賤賣國產「擋人財路」才遭撤換,先前還有經濟部長郭智輝指控雲豹能源炒股,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指出,《刑法》規定若公務員知情有犯罪嫌疑者,應提出告發,她質疑施俊吉、郭智輝應提出告發,檢調也應進行調查。
許宇甄認為,近期先是經濟部長郭智輝指控雲豹能源炒股,前幾天台灣金聯前董事長施俊吉指控擋人財路被拔官,不賤賣國產成了被撤職的原罪,背後的違法問題不能就此作罷。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郭智輝部長既然說有雲豹公司炒股證明,請問有沒有依法告發?請問前台灣金聯董事長施俊吉,既然知道擋人財路被撤職,也應該向檢調提出證明依法告發。從這幾件事件來看,依附民進黨政府生活的蛀蟲、蟑螂真不少,檢調應該要有一波掃蟑、清蟲行動,才不會對不起人民的囑託。
許宇甄批評,一經不肖官吏,輒百弊叢生。民進黨執政以後,爭議、弊案不斷,但在政府高層人士官官相護的掩護之下,都能全身而退,公務員若能依法告發,他們還能躲藏那麼久嗎?前行政院長蘇貞昌知曉前台鹽董事長陳啟昱涉弊故將其撤換,但有沒有要求檢調積極調查?如果有,怎麼會讓陳啟昱逍遙數年,現在還因台南地院、台南地檢的疏漏而逃亡在外?有此前車之鑑,難道法務部、金管會不用積極調查雲豹炒股案、萬有紙廠關說賤賣土地案?監察委員都在酣睡還是怕得罪高層?只敢查小吏,不敢打老虎,這種監察院,預算可以全刪了。
許宇甄強調,國家名器不是賴總統個人的報恩、賞賜工具,「信賴」不該是用人唯一標準,呼籲賴清德總統,若想弊絕風清、欣欣向榮,摒棄用人唯親的做法,只有用人唯才,才能讓社會團結信任,還台灣一個清廉乾淨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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