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平險等醫療險 可副本申請理賠
醫療險實支實付新制已從7月上路,產險業者表示,有些產險的保險商品不在此一新制規範,換言之,除非上述保單在設計時就明文規定一定要用正本申請,否則有些產險種可以用副本申請醫療理賠。
產險業者表示,像「團體住院醫療保險、團體傷害醫療保險、旅行平安保險及海外突發疾病健康醫療保險」等四項險種,除保險契約規定醫療費用收據要用正本申請外,均仍可以副本申請。
另登山綜合保險、海域活動綜合保險、海外留學生綜合保險、特定活動綜合保險、汽(機)車保險附加之駕駛人傷害保險及交通事故傷害保險所含之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住宅火災保險或居家綜合保險所附加之火災事故傷害保險所含之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信用卡綜合保險其中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傷害保險或旅遊全程保障保險附加實支實付醫療險及因其他法令規定設計之實支實付型專屬保險(如:微型保險、學生團體保險等)以上八種醫療險也可用副本申請。
產險業者表示,凡在從7月新制上路之後,民眾所買有關醫療險理賠都是以「損害填補原則」,理賠金都不得超過實際負擔醫療費且都只能以「正本」給付。
產險業者進一步指出,若民眾有投保產險和壽險同一類型保單,保戶拿醫療收據正本給產險或壽險公司理賠後,若醫療費還沒完全理賠完,不管是產險或壽險都會在收據正本上蓋章,並註明已理賠金額,保戶即可拿該收據正本向另一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產險業者說,至於上述險種如旅平險或汽機車實支實付醫療險等,若保單上沒有明文要用正本申請,即可用副本申請醫療理賠,不受到新制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