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是工業倉儲 內政部:屏縣府未列公共危險場所

內政部長林右昌今(27)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明揚大火案」專案報告。   圖:金大鈞/攝
內政部長林右昌今(27)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明揚大火案」專案報告。 圖:金大鈞/攝

[Newtalk新聞] 屏東明揚工廠大火造成嚴重傷亡,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7)日邀請內政部針對此案進行專案報告,內政部長林右昌在報告時表示,明揚未完成2023年的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資料,建物執照是工業倉儲,屏東縣府未列管為公共危險物品場所。

林右昌表示,有關明揚大火造成死傷部分,收治傷患共112人,一般病房41人、加護病房12人、死亡3人、出院56人,已啟動相關醫療應變、心理衛生服務、權益保障措施等。

林右昌指出,明揚2022年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不符規定,訂於申報後30日完成改善,最近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是2020年,當時不合規定,2021年複查時則符合規定。內政部指出,明揚為「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2條丁類場所,屏縣府未列管為公共危險物品場所。

環境部正規畫由化學雲部分,林右昌於報告前受訪表示,化學雲是一個整合部會跟系統的平台,並不是整合連結在一起。林右昌進一步指出,對於由化學雲提供廠區座標、化學品及危險物品基本資料等相關資訊,介接給內政部消防署的119指揮派遣系統,供消防搶救時查詢,這項計畫尚未完成,預計在今年底完成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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