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重大公安事故 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今日雙辭 2/29生效

明揚公司去年9月22日發生重大工安意外,因囤放超量30倍過橋劑引發大火,並造成10死111人輕重傷慘劇,明揚今日發出重訊表示,公司今天接獲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辭職書,分別辭去董、總職務,定於2月29日生效。

明揚表示,公司近期將召開董事會推舉新任董事長及聘任總經理。

屏檢地檢署1月30日依過失致死罪將董座劉安晧等6名主管起訴,分別求處有期徒刑5年不等刑期。屏檢透露,明揚未依規定存放生產高爾夫球主要原料C40-P架橋劑且數量超量30倍,放置環境不佳,導致蓄熱溫度升高引發爆炸起火。

屏東地檢署在偵結記者會上表示,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明揚國際科技公司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共6名幹部,認定上述6人漠視工安數據、犯後狡辯卸責未見悔意等,分別求處有期徒刑5年不等刑期。

明揚(8420)昨與母公司明安(8938)昨(2/20)也分別召開董事會,通過由明揚委託明安越南廠代工高爾夫小白球,明安將投資4.74億元將在越南廠建置小白球生產線,預定今年第三季完工,第四季底量產。明安表示,這是明揚因應客戶需求提出中長期計畫,與明揚屏東廠去年大火無關,明安越南廠初期產能規畫為每月20萬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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