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依法休假被懲處更一審勝訴 台鐵產工籲勞動部莫再上訴

不滿低薪和資方排班方式,台鐵產業工會在2017年發起國定假日依法休假,除夕前4日通知資方國定假日依法不出勤,事後337人被懲處,連帶影響當年考績與獎金,工會向勞動部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被駁回,接續提行政訴訟救濟纏訟7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認為雇主沒有在「一定合理期間」事先徵得勞工個人同意,不符合《勞基法》所訂最低標準,產業工會上午到勞動部陳情,希望勞動部不要再上訴。

台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劉仲書指出,「勞動部依然故我提出上訴,自甘選擇成為另一面台鐵資方的門神,我們必須強調《勞基法》對於國定假日早已寫明需取得勞工同意,勞動部裁決會卻逾越《勞基法》,擅自提出需要提前請假的要求。」

工會抨擊,勞動部提出上訴,儼然成為為台鐵資方「門神」,對比台鐵高層公司化後立刻調薪,基層爭權卻得歷經數年纏訟格外諷刺,呼籲勞動部如果認為國定假日勞工不應該有休假同意權,應該走修法程序,而不是打訴訟來為資方背書。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科長吳倍豪回應,「這個案子在上訴的期間,不管在程序或是實質的正義問題,各個判決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我們必須要釐清行政法院最後見解,必須要由最高行政法院來做最後的定奪。」

另對對於工會痛批台鐵公司化後基層仍低薪,交通部回應,台鐵已將從業人員待遇規劃送行政院,除基本薪外,各類人員依職務特性、專業屬性設計職務薪,未來起薪約3.6萬元至4.2萬元。台鐵公司也將持續與台鐵同仁溝通對話,保障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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