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一審僅司機有罪 台鐵產工批卸責給基層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於2018年10月21日在宜蘭新馬車站出軌翻覆,造成18死、215傷,宜蘭地院今(18)日一審宣判,司機尤振仲處4年6月,台鐵2主管無罪。普悠瑪自救會會長董小羚批評,台鐵只是將責任推給司機;台鐵產業公會則說,把問題推給第一線員工,只會讓弱勢的基層及旅客更加沒有保障。

台鐵產業公會表示,普悠瑪事故將滿三年,「我們認同每個人都該對自己做過的事情負責,但這個對象應該也包含了組織。」對於判決結果,不但會讓基層員工感覺把結構性問題推給出事的第一線,弱勢的基層與旅客也會覺得更沒有保障。

董小羚對於判決結果表示,「這個判決,顯見台鐵依舊沒改善」;另有罹難者家屬表示,判決結果顯示只有歸責於司機一人,這和之前的運安會調查報告一樣,事故的組成原因很多,例如保養不確實、人員訓練不足等,都需要有連帶責任,如果最終只有司機一人負責,家屬對於判決結果實在難以接受。

台鐵管理局在臉書表示,對於一審判決結果,台鐵局予以尊重,並在審理過程中充分配合司法調查,提供相關資料,台鐵強調,事故發生後,台鐵局修訂相關管理須知、強化考核機制、建立明確賞罰機制、成立司機員考核精進小組,預計會在今年完成臺鐵安全管理系統(SMS),建立安全的行車文化。

台鐵產業工會指出,從臺鐵局新聞稿中可知,事故後臺鐵做了非常多改善事項,這些調整正說明了過去組織缺失,但很遺憾反映缺失的基層問題得不到解決,事故之後反而要承擔責任,更不用說現在改善方案中仍無基層參與制度改革的機制。

對於事故後續處理辦法,台鐵產業工會認為,最重要的是要查明真相、落實改革,尤其組織不能卸責,產工強調,會持續監督揭弊,提出真正能預防事故發生解方,給國人及同仁平安的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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