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 家庭所得差距減為6.12倍

主計總處16日公布家庭收支調查,結果顯示2023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13.7萬元、年增2.5%,最高與最低分位的家庭所得差距為6.12倍。(本報資料照片)
主計總處16日公布家庭收支調查,結果顯示2023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13.7萬元、年增2.5%,最高與最低分位的家庭所得差距為6.12倍。(本報資料照片)

主計總處16日公布家庭收支調查,結果顯示2023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13.7萬元、年增2.5%,中位數為96.1萬元、年增2.2%;若將戶數分為5等分位,最高與最低分位的家庭所得差距為6.12倍,較前1年減少0.03倍;主計總處表示,貧富差距持續改善中。

主計總處參事李佳航表示,最高20%家庭每戶平均可支配所得為230.2萬元、年增2.6%,最低的20%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為37.6萬元,貧富差距是最高除以最低,兩組差距6.12倍。

李佳航進一步指出,貧富差距持續改善,主要是去年有普發現金6000元,這對兩組倍數有正向的改善效果,尤其低所得組增加一點現金,倍數算出來的結果就會不同,其次,租稅、社會福利等效果加總後,有助於倍數差距縮小。

李佳航表示,台灣經濟成長率持續成長,失業率也逐步下滑,貧富差距6.12倍是近4年來最佳表現,109年的貧富差距為6.13倍。

主計總處指出,政府針對弱勢族群提供各種補助,包括中低收入戶補助、老農津貼、育兒津貼等,總計去年家庭和政府間的移轉收支縮減所得差距1.37倍,如不計政府移轉收支,所得差距倍數為7.49倍,年減0.0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