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求職打工防詐騙 桃園就服處籲先了解公司

業季節及暑期打工旺季即將來臨,不少新鮮人將踏入職場,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特別提醒求職者於求職前,應先「蒐集應徵公司資料」、「檢視應徵資訊是否屬實」及「告知前往面試時間及地點」等,免陷入求職陷阱蒙受損失。

桃園就服處表示,隨著現代資訊發達,3C產品使用頻繁,各式求才資訊流通快速,愈來愈多不法業者或詐騙集團假藉徵才名義,利用社群網站或Line即時通訊軟體等刊登求職廣告,以「短期打工」、「低勞動高報酬」等不實條件吸引求職者面試,並於面試時要求提供金融帳戶存摺及金融卡,求職人可能淪為詐騙人頭戶。

近來常有求職者因缺少求職經驗,無防範意識而受騙至ATM取款或至超商收取被害人存摺證件,使求職者淪為提款車手或收簿手,致觸犯刑法,背負污點得不償失。

就業職訓服務處特別提醒求職者於求職前,應先「蒐集應徵公司資料」、「檢視應徵資訊是否屬實」及「告知前往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留意面試人員提出的工作內容,是否與徵才廣告符合」、「面試過程是否過於草率」、「勞動條件及報酬是否合理」、「不隨意繳交任何不明用途之費用」、「不要買公司以任何名目要求購買之產品」、「簽署不了解之契約文件」以及「不從事非法工作」,以保護好自己的求職安全。

暑期求職打工防詐騙,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提醒求職者於求職前先了解公司。

此外求職時也要懂得保護自己的重要隱私不隨便洩漏。雇主亦不得隨意要求人提供隱私資料,包括「生理資訊」、「心理資訊」及「個人生活資訊」。「生理資訊」包含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心理資訊」包含心理測驗、誠實測驗或測謊等,「個人生活資訊」包含信用記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亦提醒,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時,若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應公開揭示或告知薪資範圍,俾有效增進求職求才之效率,違法雇主將處6至30萬元罰鍰。

想找工作或是要利用暑期打工的市民朋友,可撥打專線03-3386165,將有專員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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