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雪期間嚴禁哄抬物價 州檢察長籲民眾舉報

隨著東北風暴侵襲紐約州,州檢察長史樹德(Eric Schneiderman)21日警告,嚴禁任何商家藉惡劣天氣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如果有民眾認為自己可能遭遇此類惡性事件,要及時向州檢察長辦公室舉報。

據史樹德介紹,紐約州一般商業法規定,禁止商家在自然災害或其他擾亂市場的事件期間,大幅提高食物、水、汽油、發電機、電池、手電筒、酒店住宿、交通等的費用。冬季惡劣天氣期間和之後,也禁止哄抬雪鹽、雪鏟等除雪工具和清掃服務的價格。紐約州價格詐欺法(Price Gouging Law)則明確指出,相關規定適用於全州包括超市、加油站、五金店、酒莊、食品店、出租車等在內的零售商和供應商。

1月暴風雪侵襲紐約州之後,史樹德辦公室收到大量關於哄抬物價的投訴,隨即展開調查。此次東北風暴侵襲,他特別提醒民眾暴風雪後如果需要雇用他人提供清理積雪、修繕房屋等服務,務必選擇聲譽良好的服務商且貨比三家;可通過商業信譽局(Better Business Bureau)、銀行、鄰居等的推薦,聯繫值得信賴的服務商;一旦選定,要簽書面合同,列明服務內容和價格;不要提前付清所有款項,可選擇分階段支付。

史樹德提醒民眾,要充分了解自身權利,哪怕在簽訂合同後,也有三天的時間可以取消,且取消也要以書面形式留底。

如果民眾認為自己可能遭遇哄抬物價,或者發現任何類似行為,可撥打州檢察長辦公室熱線(518)776-2000舉報,或登錄網頁https://ag.ny.gov/price-gouging-complaint-form填寫投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