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振賄選 判3年10月

中國時報【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第七選區無黨籍立委候選人曾文振,透過兒子、市議員曾煥嘉與後援會,對選區內較無把握的溪崑、浮洲地區買票遭起訴。審理時,曾文振坦承犯行,板橋地院十三日審結,依選罷法判他三年十個月,褫奪公權二年。 同案遭起訴的溪崑後援會長呂上榮、崑崙里長魏烽智、文宣黃淑華、華貴里長林榮彩、廣德里長周建和、成和里長鄧月茶等人,板院以部分被告受《證人保護法》保護,若揭露全部判決結果,秘密證人身分恐將曝光,拒絕透露判決結果。曾煥嘉則在消失五個多月後現身,目前案件仍在板檢偵辦中。 檢方去年起訴曾文振,他否認犯罪,求刑六年。移審板院後,曾文振當庭坦承犯案,法院裁定曾文振六百萬交保,限制出境。板橋地院考量曾文振認罪,判刑三年十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