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天!政府發錢了 符合條件秒領5.76萬

勞動部辦理11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從2月15日開始受理,到今(17)日截止,民眾可要把握最後時間申請。

勞動部表示,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至今年3月17日仍未就業,失業期間長達1個月以上,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的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就可申請,除線上申請外,也可郵寄申請,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可再加給20%。

若是3月17日已就業,但在前1年經核付就業保險法的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這段期間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也可提出申請。

除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及配偶11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148萬元以下,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至於補助金額部分,就讀公立高中職每學期每人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每人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每人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每人補助2萬4000元。另對於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無法獨力負擔家計者,或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若是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了每名子女可獲得2.4萬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也就是4800元的補助,等於1人為2.88萬元,2名子女合計為5.76萬元。但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即學費繳款單,學費顯示為0元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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