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6000!他雪隧開48公里 連警察都看不下去

用路人走國道5號雪山隧道有時得賭運氣,看左、右哪一線沒有「路隊長」,萬一在入口就遇到了,全長12.9公里龜速,真的考驗人品。國道公路警察局公布個案,一輛自小客在雪隧裡「時速48公里」,將收到一張最高6000元的罰單。

「前面都沒車你還這樣開,讓後面的車子堵到天荒地老,不罰你都說不過去了」,公警局PO照,該違規車輛日前在雪隧南下往宜蘭方向、里程數25.3公里處,以時速不到50公里的速度緩慢行駛,導致後方車輛大排長龍。

因遠低於最低速限70公里,公警局不忍了!除了祭出罰單,也呼籲用路人「慢速車請勿占用內車道」;也不是可以占用外車道,而是應配合最低速限,維持雪隧順暢。

近萬名網友留言一面倒支持,「終於看到一張療癒罰單」、「開48去走北宜公路啦」、「是在看手機嗎」、「都是這些垃圾烏龜車害的」、「贊成扣牌!罪名是癱瘓台灣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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