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6萬元! 中市住宿式機構補助開放申請

台中市政府配合衛福部辦理「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今年已開放申請。衛生局表示,申請期間自即日起到明年3月1日,保障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權益,緩解使用機構服務者及家屬照顧與經濟上的負荷,每人最高可補助6萬元。

台中市衛生局說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應同時符合三項條件,包含入住的機構類型為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以及提供住宿式服務的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今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實際入住天數累計達90天以上;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使用機構者同一申報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累進稅率未達20%。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補助方案自108年開辦以來,受到市民眾廣大熱烈的迴響及推廣,補助經費及服務人數逐年上升,去年補助金額達2億3,000萬元以上,減輕至少4,300個以上家庭的經濟負擔,今年將持續發放。衛生局更爭取中央經費,期許減輕更多照顧者沉重的經濟負擔,請民眾把握時間於明年3月1日前提出申請,相關訊息請查詢衛生局網站查詢。(張文祿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