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POP心理企管公司發聲明強調無涉及心理師相關業務 創辦人黃振輝:盼風波早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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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胡照鑫、李映萱、施建宏、康弘昌、陳巧紜/台北報導

心理企業管理顧問公司7日召開記者會,創辦人黃振輝及多名海內外學員共同出面,並委任律師王琇慧發表聲明書,澄清公司以舉辦「公開團體活動」的方式,從事心靈成長、企業管理顧問等事業,公司正派經營三十餘年,致力於幫助企業及個人實現長期成功和持續發展,並非一對一的諮商,也不具私密性,與心理師的心理諮商和心理治療並不相同,並未侵害心理師的核心業務範圍。

黃振輝表示,一路以來正派經營,絕對沒有從事任何不法情事,企業管理諮詢與顧問是公司的主業,課程活動並不涉及心理諮商層面,主要在幫助所有學員自我認識、自我成長、潛能開發、企業管理,讓許多老闆可以管理好企業,指引事業成功的途徑,並以愛為出發點,把愛傳揚到世界各地。

黃振輝說,因為最近這些誤解讓同學遭受許多波動,才不得已必須站出來公開說明,公司沒有進行心理治療的工作,外界傳聞都不是事實;尤其各項公開課程都是以活動為基準,讓每個人可以自我察覺及成長,同時包含自我管理,讓身心靈都能獲得安頓,幫助在家庭及事業等面向都成為頂尖、優秀的人,希望這個風波可以早日平息。


參與課程約15年的雲林縣議員蔡岳儒表示,從一開始就很喜歡這個學習環境,尤其課程是以愛為出發點,目標就是要服務社會,這個理念與自己從政愛鄉土、服務選民不謀而合;過程中學習很多自我管理與家庭經營,提升能力讓做事更有效率。對於有人提出課程活動是以心理治療的方式進行,對此說法提出異議,在自己上課15年中沒有發覺此一情況。何況在台灣只要拿健保卡掛號就能看心理醫師接受專業服務,無法理解為何會將企業管理公司的課程活動跟心理師諮商做混淆?因此出面分享心得,希望打破外界誤解,還給POP一個公道。

嘉禾法律事務所所長張立業表示,因為以前的事務所跟心理企業管理顧問公司位於同一樓層,除了從法律專業觀察了解這家公司的運作內容,並且長期見證這些課程如何幫助學員與企業成長,了解業務經營層面在法律規範上完全合法,因此從2000年開始受聘心理企業管理顧問的法律顧問迄今。

這份王琇慧律師的聲明書同時引用輔仁大學臨床心理系副教授黃健、開南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游明得的研討會見解,認為所謂心靈成長課程具有相當的宗教色彩,強調藉由課程活動傳遞正向能量,讓參與者尋求自身面對困難及突破,達到身心靈的全面性成長,心理師法第13條、第14條僅規範心理師的核心業務範圍,核心業務只能由具備專業證照的心理師施行,但非屬核心業務的部分,應不限主體皆可為之,因此,不宜直接將身心靈成長課程認定為涉及心理師的核心業務範圍,應給予民眾選擇的權利,為自身的身心靈需求找尋適切的管道來滿足,以順應多元社會的發展。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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