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達共識 《公投法》修法前先開公聽會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4)日排審《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朝野政黨皆有提案,包括恢復公投綁大選、多項公投案時共列一張選票等,由於爭議仍大,內政委員會主席徐欣瑩最後宣告,將召開2場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與會,之後再審查修法草案。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邀請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同時審議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等人所提「公投法修正草案」,要求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投,並主張恢復「公投綁大選」。國民黨賴士葆「公投法修正案」則要求總統或行政單位若未在3個月內提出方案應對公投結果,行政首長應立即辭職。民眾黨團提案增訂,公民投票案數如超過一定案數,應全部印製於同一選票。
2018年九合一選舉時,合併了10項公投案,造成選務負擔沈重,也衍生出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的混亂局面,使得2019年公投法修正,將公投與大選脫鉤。針對在野黨希望恢復「公投綁大選」,民進黨立委李柏毅於程序發言時表示,民進黨委員或社會、國民黨都希望聆聽社會意見,大家一起討論,多聽聽社會意見,他主張多開幾場公聽會,來支持修法。
經過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立委討論後,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表示,有關公聽會舉辦,三黨都有共識,今天討論事項僅辦理詢答、宣讀條文,2場公聽會召開後,輪值順序為下週民進黨籍召委張宏陸、下下週由她各排一場公聽會,再進行審查。
李進勇表示,2018年地方選舉綁10項公投造成選務大錯亂,2019年修法讓公投與大選脫鉤後選務都非常順利,2021年的「公投綁大選」公投案並未通過,他呼籲朝野立委審慎檢討修法。
李進勇也舉例,瑞士公投與選舉即是徹底脫鉤的,瑞士公投目前排案已經到2043年,且限制公投案數;美國伊利諾州每次公投只有3案、密西西比州每次4案,加州雖然一次可以有十多案,但是前期投票時程很長,且用通訊投票分流。臺灣只是脫鉤而已,如果公投與選舉綁在一起,又沒有分流,將會造成災難,人民也不會允許再次發生選務亂象,所以中選會認為維持現行辦法是最適當的方式,公投與大選分開辦理,讓選舉與公投議題不會混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排審《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最後朝野達共識,公投法修法前先開公聽會。(記者郭曉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