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兒少有3成能買到菸 超商通路違規率升

根據法律規定,任何人都不能供應菸品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但是根據國健署委託喬裝測試發現,仍有3成的青少年可以買到菸,顯示業者的員工教育訓練仍不足。

 

國民健康署委託消基會在今年4-5月安排年滿18歲的工讀生穿著高中、職學生制服,以「喬裝測試」的方式,到販售菸品場所購買菸品,測試商家面對疑似未成年者時,是否會主動確認年齡並要求查驗證件,或是直接拒絕賣菸。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呂孟穎指出,結果發現,仍有三成青少年順利買到菸,不過,跟去年同期調查結果相比,最容易違規販售菸品的檳榔攤,違規率從去年的73.5%下降至36.7%,改善最多,連鎖超市或大賣場的違規率也由23.5%降為12.5%,一般商店的違規率由56.8%降為41.3%,但唯一上升的是連鎖便利商店,違規率由28%上升至29.3%。

 

呂孟穎表示,業者販售菸品給穿著制服的青少年,且沒有查驗證件,顯示業者不夠警覺或對員工教育訓練不足,呼籲業者應加強員工的教育訓練,尤其對穿著學校制服或便服但疑似未成年者,要有「年齡確認、證件查證」的習慣,強化「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的基本意識。

 

他也提醒,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3條第1款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依同法第29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請業者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