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 民團和立委呼籲政府要有積極作為

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民團組成的李明哲救援大隊,上午在立法院召開「李明哲案可能已經秘密宣判」記者會,呼籲政府不要只是譴責,要有積極作為。

 

民間司改會申訴中心主任蕭逸民表示,李明哲在8月4日被提起公訴,據大陸刑訴法規定,法院應在受理後兩個月內宣判,李明哲案宣判最後期限是9日,但至今李明哲家人都未收到相關消息,推測李明哲案可能已被秘密宣判。

 

立委尤美女表示,台灣人透過網路宣導民主自由,但去中國卻被關押、被認罪,這是中國對台灣非常重要的恫嚇。呼籲政府應重申中國、台灣是兩個政治實體互不隸屬,在台灣發生的行為,中國政府沒有管轄權,不能隨便逮捕,就算中國認為有管轄權,也應依法儘速公開宣判李明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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