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光路32巷口掛白布條 環局:視廢棄物拆除

東光路三十二巷口懸掛白布條,環保局已予拆除。(記者李瓊慧攝)
東光路三十二巷口懸掛白布條,環保局已予拆除。(記者李瓊慧攝)

▲東光路三十二巷口懸掛白布條,環保局已予拆除。(記者李瓊慧攝)

信義區東光路三十二巷口,這幾天被人懸掛白布條抗議。基隆市環保局強調,這些白布條因未依規定申設,又未署名,已被視為廢棄物拆除。當地居民則表示這是地方表達希望林右昌實現承諾闢建公園的訴求。

當地東明里長翁誠鍾指出,里民們很期待這個地方可以早日闢建公園早日,提供綠地,改善里內環境,老人家也有遊憩休閒之處。因為現在土地遭人占用,車輛長期占用亂象,希望市府先解決。例如設置圍籬防護,既維護公平性,又能確保環境整潔。

基隆市環保局負責廣告物的環境管理科長張志遠說,民眾懸掛廣告物應依「基隆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申設。這些布條沒有個人或團體署名,也不知用意為何。因為有礙市容及交通安全,公告二天後未見所有人出面處理,才會依法視為廢棄物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