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縣屋頂設太陽能光電最高補助20萬 元旦起受理申請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1日電)台東縣拚綠能發電,屋頂設太陽能光電設施,最高可補助新台幣20萬元,明年元旦開始受理申請。

台東縣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縣府為持續鼓勵綠能發電,積極爭取花東基金補助,明年度編列600萬元,補助縣內非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將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開放申請,至7月31日止。

縣府將以收件戳章為編列補助號碼,再依申請補助號碼之順序審查,預算用罄或經費不足時,即停止補助。

縣府表示,補助標準如下:一、設置總容量在10峰瓩以下者,每峰瓩補助新台幣8000元;二、設置總容量逾10峰瓩,且在20峰瓩以下者,其10峰瓩以下部分依前目規定補助,逾10峰瓩部分,每峰瓩補助7500元;三、設置總容量逾20峰瓩者,其20峰瓩以下部分依前二目規定補助,逾20峰瓩部分,每峰瓩補助7000元,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20萬元。

縣府表示,申請對象為台東縣合法私有建築物、凡於110年1月1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期間取得經濟部能源局同意備案及完成設備登記設置者,得備齊相關文件向台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工商管理科申辦太陽光電補助相關作業,未能於期間內完成設置者不予補助。(編輯:陳仁華)11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