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觀點》這是隱形政變!立法院成為國家「太上皇」 毀憲亂政

立法院在野黨推國會擴權法案,嚴格說,這是台灣的隱形政變!這是毀憲亂政。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片)
立法院在野黨推國會擴權法案,嚴格說,這是台灣的隱形政變!這是毀憲亂政。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片)

[Newtalk新聞] 國民黨在這次選舉中在立法院取得多數後,就一直磨刀霍霍,圖謀報仇,一吐8年來處於少數的鳥氣。這種心情可以理解,要把他們的主張在立法院實施也可以理解。然而也許他們知道這個多數的好景不常,所以拿出了一大堆自己都沒有準備好而漏洞百出的議案,渾水摸魚,要在立法院儘速強行通過。就像一個餓了8年的人,突然可以放開吃東西了,於是就狼吞虎咽,不顧後果。

在一大堆議案中,擺在第一位的,不是民生福祉,而是「自肥」法案,那就是讓自己在全台灣擁有無上的權力,讓台灣成為立法院主導的國家,既廢三權分立,也廢五權分立。而更惡劣的是,它以「國會改革」為名,用突然襲擊的方式,企圖一天內強行通過。其內容被民眾黨總召黃國昌稱為「最高機密」,在5月17日經他與國民黨總召傅崑萁秘密修正後在5月17日早上才拿出來,就要立法院立即在當天通過。當天經過一天的「血戰」後,在經過5月21日,終於有部分條文被通過。這通過不是平時的按表決機器通過,而是舉手通過,期間還發生贊成與反對的總數超過出席會議人數,疑是有人做票。由於哪些人贊成,哪些人反對,毫無記錄,將來要追查完全沒有根據,因此應該說這樣的舉手表決是非法的。

而表決的內容主要有3項:

一,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每年一次,並且即問即答。

二,藐視國會的內容與法則。內容包括不得反質詢、不得拒絕答覆與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違者處新台幣2萬以上20萬以下罰鍰;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的危害或依法應秘密的事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覆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同意,不得缺席。逾期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

三,人事同意權。立院依憲法規定行使審計長、大法官、監察委員、考試委員等人事同意權,改採記名投票表決。被提名人面對立委審查時,答覆不實、隱匿資料或提供虛偽資料的罰則,例如經院會決議者,得處2萬以上20萬以下的罰鍰。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向立法院所在地的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四,國會調查權。立委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資料,法人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等違反相關規定,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最高10萬罰鍰。此外,也通過民進黨所提出的修正動議,條文明訂,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不得逾越調查目的、事項與範圍,並應尊重其他國家機關受憲法保障獨立行使的職權,及行政首長就特定機密決定不予公開的行政特權。裁判確定前的訴訟案件就其偵查或審判所為的處置及其卷證,與尚未確定的訴願事件,或其他依法應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本於職權處理中的案件,立法院也不得行使調查權。

擴大立法院權力,動不動就罰款,依照傅?萁的說法就是讓賴清德政府沒有人敢出來做部長。這樣就可以癱瘓行政系統,這當然有利於中國對台灣行使霸權。而中國適時提出在台灣周圍進行軍演,是否就是傅?萁訪問北京時達成的秘密協議?以支持台灣的「國會改革」?

民進黨的提案稍稍壓抑了立法院的膨脹,然而沒有根本解決問題。而往往做最後裁決的院長韓國瑜,態度並不中立,雖然比做高雄市長時略有改善。

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調查權行使部分,二讀通過條文明定,立法院得經院會決議設調查委員會、或得經委員會決議設調查專案小組,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若經政府機關如司法或監察院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

可以說任何人都可能被立法院調查。國民黨說這是針對弊案,然而何謂弊案?誰來決定?立法院代替司法機關與監察院嗎?其中“若經政府機關如司法或監察院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舉現實例子來說司法機關正在調查馬文君的國造潛艇洩密案,立法院得以要司法機關把所有相關調查資料全部交給立法院,馬文君可是外交與國防委員會召集人,那就是他可以自己看司法機關對自己的調查情況?即使利益迴避,她的立法院同黨友人不會轉告她?立法院權力膨脹後,更生人傅?萁有沒有可能要求重新審查他的案子,然後由立法院的“多數人”說明那是一個“冤案”?傅?萁從此成為清白之身?不要忘記,他還是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成員,簡直是對台灣司法的嘲弄。

那麼由誰可以監督、審查立法委員中的犯案人員?立法院不是成為台灣最有權力的院會?這不叫「太上皇」,什麼才是「太上皇」?有這樣許多問題的修正案,不是大家坐下來好好研究討論,卻是一拿出來就二讀強行通過,到底他們安的是什麼心?國民黨的其他委員,就跟著傅?萁、黃國昌屁股後面充當歷史罪人?韓國瑜身為院長,也成為總召的小弟?

嚴格說,這是台灣的隱形政變!這是毀憲亂政,改變台灣的國家體制。不但賴清德總統要拒絕簽署這些法案,台灣民眾還必須展示力量,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爛國會。國民黨應該首先從內部撤換總召,國民黨五十幾個委員,竟然被一個操弄股市坑害投資者與利用假離婚而成為「花蓮王」的人所操控,請問這些委員,你們是與他同流合污嗎?你們不感到丟臉嗎?你們對得起支持者嗎?至於民眾黨,黃國昌為了競逐新北市長,毫無原則的背叛太陽花理念,大拍傅?萁的馬屁,民眾黨的立委也不惜為此充當幫兇,叫支持者情何以堪?包圍立法院的大批年輕人中,相信有一些就是原先黃國昌與柯文哲的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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