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女兒林羿伶重開羈押庭 裁定40萬交保

宜蘭地院對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重開羈押庭,裁定四十萬元交保。(記者董秀雲攝)
宜蘭地院對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重開羈押庭,裁定四十萬元交保。(記者董秀雲攝)

▲宜蘭地院對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重開羈押庭,裁定四十萬元交保。(記者董秀雲攝)

宜蘭縣長林姿妙遭檢廉偵辦涉貪案,將林姿妙及其長女林羿伶等人聲請羈押禁見,宜蘭地院裁定林姿妙八十萬元交保、林羿伶等人請回,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日前先駁回宜檢對林姿妙抗告,林姿妙交保確定,同時撤銷林羿伶無保請回部分,發回宜蘭地院更裁,今(四) 日宜蘭地院重開羈押庭,裁定林羿伶四十萬元交保。對於更裁結果,宜檢表示,是否提出抗告,待檢察官收到裁定理由後,再行決定。

宜蘭地院表示,經檢察官補陳證據並到庭陳述,及聽取林羿伶及其辯護人等意見後,認林羿伶有事實足認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准予具保四十萬元。林羿伶律師中午十二點三十四分交付保金,林羿伶十二點四十分步出宜蘭地院,不發一語。

宜蘭縣長林姿妙、長女林羿伶及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等人,被控涉嫌圖利等罪,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宜蘭地院裁定林姿妙八十萬元交保;林羿伶、康立和請回,檢方不服提抗告,高等法院二日將林羿伶部分撤銷發回,駁回另二人抗告,林姿妙交保確定。對此,林姿妙表示,希望司法盡快調查清楚,早日還他們清白。

高院表示:宜蘭地院裁定對林姿妙以八十萬元具保,應足以對她形成拘束力,因此駁回檢察官抗告。林羿伶部分,高院認為檢察官抗告有理由,這部分裁定撤銷,發回宜蘭地院更裁。至於康立和雖犯嫌重大,但無羈押原因,檢察官抗告也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