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案 羅東鎮長作證駁關說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人涉貪案,林姿妙(前)3日表示她坦蕩蕩、法院會還她清白。(李忠一攝)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人涉貪案,林姿妙(前)3日表示她坦蕩蕩、法院會還她清白。(李忠一攝)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人涉貪案,起訴書指羅東鎮長吳秋齡曾為協助友人免徵土地增值稅,而打電話給縣府官員、林姿妙女兒林羿伶等人,吳秋齡3日出庭作證表示,起訴書內容與事實有出入,否認關說。

被告之一、前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在2019年間,為免除1558地號約112萬元的土地增值稅,找上吳秋齡等人幫忙,被告林羿伶、財稅局長盧天龍都聲請吳秋齡出庭作證。

1558地號土地因沒有符合農地農用而被列管,陳正勳希望可以解除列管以免徵土增稅,吳秋齡曾打給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等官員,但吳秋齡對於起訴書指吳朝琴拒絕配合解除列管,強調「我沒關說吳朝琴」。

吳秋齡指出,解除列管的權責在於縣府並非公所,她才打給縣府官員。但檢方質疑吳秋齡,為何為了陳正勳而大費周章,以及打給不具公職身分的林羿伶。

吳秋齡表示,陳正勳是她的好朋友,與她的夫婿魏炎輝也都是獅子會的一員,幫忙陳是應該的;至於找上林羿伶是因為林與吳朝琴在選舉時有互動,由林向吳朝琴解釋比較好,她跟吳朝琴是「講不通,我不跟他(指吳朝琴)講。」

林姿妙遭控洗錢、財產來源不明、偽造文書、違背職務行為收取不正利益等4罪,檢方在2022年8月偵結起訴林等15人,6月12日起地院召開13次審理庭,林姿妙對於接連2天出庭強調,我坦蕩蕩、法院會還我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