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洗錢開庭 她:單純借貸關係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污與洗錢等案,宜蘭地方法院十二日就洗錢案開庭審理,傳喚謝姓等證人說明。林姿妙哽咽說,相關帳目都是當時子女求學與生活所需的借貸關係,被冤枉成洗錢,「心裡很難過」。
檢方調查林姿妙一0六年至一0八年帳戶金流,發現羅東及冬山農會帳戶共有超過百筆資金異常進出,涉嫌利用十個人頭帳戶洗錢超過七千萬元,其中多筆金流更是來源不明,依財產來源不明罪及特殊洗錢罪起訴。宜蘭地院十二日傳喚三名與林姿妙有帳戶往來的證人出庭。
謝姓證人在庭上強調,她與林姿妙單純只是昔日同學關係,因當時林姿妙丈夫前省議員林明正去世後,兒女念書需要學費,因此才多次借錢給林姿妙。林姿妙每次借錢時,都是先打電話給她約定好借款金額,再由張桂綾持支票來借款,她因工作繁忙,都把存摺與取款條交給張桂綾去取款。
謝姓證人說,她與林姿妙維持信賴關係,不向林姿妙收取利息,林姿妙也都有借有還。
林姿妙表示,丈夫林明正過世時,她才四十多歲,當時大女兒林羿伶要上大學,三個兒子念書也都需要錢,她實在沒辦法才和老同學借錢,如此經歷卻被冤枉成利用人頭帳戶洗錢,不禁當庭哽咽,「我心裡真的很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