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涉詐立委助理費盼待最終判決 廉政會:一審有罪就處分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民進黨廉政會立案調查,今天召開例行會議。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晚間受訪表示,雖然林宜瑾希望廉政會等到判決確定再處理,但是廉政會認為,應依廉政條例規定,一審判決有罪就要處分。
民進黨5連霸新北市議員林銘仁遭控詐領助理費,日前被裁定羈押禁見。邱駿彥說,廉政會今天也確定立案調查此案。
另外,民進黨籍前新北市議員高敏慧因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1月間改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2年6月徒刑,邱駿彥說,廉政會今天決議將高敏慧停權6個月。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8月間台南檢調訊後,林宜瑾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廉政會8月間已開會決議立案調查林宜瑾案,廉政會晚間召開例行會議,邱駿彥會後受訪表示,依照程序規定,要給當事人辯護機會,林宜瑾已回函給廉政會,內容並不是講有罪或無罪,而是希望廉政會等到案子判決確定再做處理。
邱駿彥進一步指出,依照廉政條例,只要一審判決有罪就要處理,不能等到確定判決,因為所謂的「確定判決」就是要等最高法院判決,但廉政會不能等那麼久,會待一審判決就處理。
邱駿彥說,廉政會今天也討論詐領助理費問題,目前看來,這是歷史共業,幾年前很多議員都是這樣處理,但檢察官覺得此風不可長,所以詐領助理費變得非常嚴格,但廉政會也發現,法院對於詐領助理費的判決有些改變的趨勢。
邱駿彥指出,對於詐領助理費案,檢察官通常用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但是到了法院,如果助理費所得小於支出,加上並非落到私人口袋,通常法院就不會以貪污治罪條例處理,而是用偽造文書處理。邱駿彥表示,偽造文書非廉政條例規範,但以貪污治罪起訴,對民進黨形象多少還是有影響,所以如果屆時被判偽造文書,廉政會就必須要停權處分。
邱駿彥強調,希望透過這些提醒民進黨從政委員不要亂搞,民進黨已經第三次執政,執政太久一定會出現問題,廉政委員會就是把問題綁起來,警惕黨內不要亂來,廉政會絕不會和稀泥。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