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保育署發送森林火災警報簡訊 請民眾莫驚慌
▲森林護管員搶救地表火情形。(圖:林業保育署提供)
臺灣位處季風氣候區,受到盛行季風交替及地形阻隔影響,每年十月起至隔年四月梅雨季節來臨前,是中南部乾燥季節,也是森林火災好發期。為提醒民眾小心用火,減少森林火災發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預定於113年9月27日14時30分至15時30分,針對高雄市田寮區、旗山區,演練發布「森林火災」細胞廣播測試警訊,相關區域尚無森林火災高風險之狀況,請接獲手機警訊民眾莫驚慌。
林業保育署指出,108至112年間臺灣每年平均發生53.4起森林火災,平均被害面積56.7公頃,而統計歷年森林火災事件發生原因,有97%是人為因素所引起。為強化風險潛勢評估及喚起民眾防災意識,該署於112年建立林火風險評估系統(https://ffwi.forest.gov.tw/),運用資料同化技術整合衛星氣象資訊,計算林火天氣指數(Fire Weather Index, FWI)產製臺灣林地林火潛在風險,並推估未來7日之林火風險資訊,供林地管理機關及民眾防災參考。此外,倘特定地區連日乾旱、森林底層林下燃料極度乾燥時,將適時啟動災防告警細胞簡訊機制,主動提醒民眾應謹慎用火、避免任何引火行為,「不」燃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隨地焚燒垃圾等,避免森林火災發生。
林業保育署說明,本次防災簡訊預計於113年9月27日(星期五)14時30分至15時30分期間發布,發送時間僅持續五分鐘,測試警報內文如下:【演練】 【森林火災警戒】演練警訊發送測試,收到請勿驚慌【Forest Fire Alert Drill】Please don’t panic. 林業保育署(FANCA) 0800-000930」。
林業保育署再次提醒,乾燥季節、森林火災好發期即將到來,國人務必謹慎注意用火安全。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除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至於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此外,國人若發現森林火災,請儘速撥打免費電話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或119消防中心,共同防範森林火災,守護臺灣山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