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靖恩「偷25元超商飲料」到隔壁早餐店喝...判罰3千元
資深音樂人李坤城去年4月離世,和李有40歲年齡差的遺孀林靖恩疑似走不出傷痛,去年底至跨年期間爆出砸毀飯店電視、石桌等情形,今年7月另偷吃民眾外送餐點。另,林靖恩今年3月另犯下竊盜案,拿取超商25元運動飲料,遭判罰3千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靖恩今年3月18日上午9時許至台中市北區某超商,從店內拿走1罐25元的運動飲料,並直接走到隔壁早餐店坐著飲用,超商謝姓店員報警處理;林靖恩後續坦承犯行,加上謝姓店員、監視器畫面可佐證,警方因此將林依《刑法》竊盜罪嫌送辦。
檢方日前依法將林靖恩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台中地院簡易庭一審時,法官審酌林靖恩正值青壯,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竟犯下偷竊犯行,侵害他人財產法益,實屬不該。
法院指出,雖林靖恩對犯行坦承不諱,但未與超商達成和解或調解成立,衡量犯罪動機、手段、損害程度等一切情狀後,依竊盜罪嫌處罰金3千元,如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另一方面,林靖恩今年7月「單純肚子餓了」偷吃某社區民眾外送麵食一事,雖受害方洪姓男子不願追究,但竊盜罪為非告訴乃論,警方後續仍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