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被當庭逮捕、彭振聲遭聲押!北檢:有勾串之虞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   圖:周煊惠 / 攝(資料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 圖:周煊惠 / 攝(資料照)

[Newtalk新聞] 台北地檢署偕同廉政署追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將柯文哲帶回廉政署偵訊十多小時,今(31)天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同時遭約談的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在訊後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而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被檢方當庭逮捕。北檢解釋,因柯文哲涉嫌圖利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之虞,所以決定逮捕。

據了解,柯文哲抵達北檢複訊時,拒絕夜間偵訊,檢察官一度中斷庭訊,上樓和檢察長王俊力、襄閱高一書、主任檢察官江貞諭等人,一同研擬對策,柯文哲和律師則在偵查庭外商討後續攻防。後來,北檢決定將柯文哲當庭上銬逮捕,但柯文哲和律師認為逮捕過程不合法,向法院聲請提審,柯文哲則於地檢署拘留室等候。

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凌晨2點多獨自一人走出地檢署,他受訪時提到,因為時間很晚了,柯文哲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訊問,因此主張拒絕夜間偵訊,他自有他的考量,檢察官認為,不能讓主席離開,所以就當庭逮捕,後續會跟台北地院聲請提審,由法官確認逮捕是否合法。

北檢針對柯文哲聲請提審一事說明,檢察官於今天凌晨對被告柯文哲訊問過程中,柯文哲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曉諭柯文哲得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惟仍遭柯文哲拒絕,經審酌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

北檢指出,倘若柯文哲未完成訊問程序,即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之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故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之規定,當庭諭知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而被告及辯護人表示行使提審權,目前程序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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