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性侵案南投縣府否認失職 監委促檢討通報機制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南投某國小校長涉多起校園性平案,監院糾正南投縣政府。監委葉大華今天說,政府應深切檢討教育人員知悉校園性別事件的通報處理及監督機制、究責相關失職人員,正視被害人的補償措施。

南投某國小校長被指控長時間性騷擾、性侵害多名女學童,全案經南投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等起訴,移審南投地院。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張菊芳21日指出,校長涉性侵、性騷多名女學生,南投縣政府校園性平事件監督機制嚴重失靈、未依權責要求該校長停職接受調查。

媒體報導,南投縣府21日表示,吹哨人揭發後已積極處理,未隱匿與失職,本案完全依法令積極辦理,曾函詢教育部讓該校長在受調查期間,暫停校長職務,但教育部建請非以暫停職務方式辦理。

葉大華、王麗珍、張菊芳透過新聞稿指出,南投縣政府對監察院的糾正意見有所誤解,在監察院通過糾正後,南投縣政府指教育部在112年7月5日函復,認為校長停止職務似已逾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規定的範圍,建請非以暫時停止其職務方式辦理,才符合法律保留,因此未停職。

監委表示,雖在112年8月16日性平法修法前,沒有校長涉及校園性別事件調查期間停職停聘的明確規定,但教育部107年7月6日就有函釋,南投縣政府可由負責校長人事業務的權責單位,循相關機制討論暫時停止該校長職務的可行性,或提請性平會討論對該校長執行相關必要處置。

監委表示,南投縣政府在去年6月組成605專案小組全力清查,但本案凸顯出校園性別事件背後許多受害學生求助無門的包庇文化,政府應亟思如何阻斷校園性侵害的共犯結構,權責機關更應深切檢討。

監委呼籲,中央及地方政府應正視檢討並追究相關人員失職責任,並攜手研議被害人平反及補償措施,以符公平正義。(編輯:林興盟)113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