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能否延役 陳東陽重申需社會共識

國民黨多位立委研擬將修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不再設定核電廠延役申請期限。核能安全委員會主委陳東陽今天(28日)於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表示,核電廠若要延役,牽涉法規修改、乾式貯存設施興建、核廢料處理等,都需要社會共識;若能修法縮減審查年限,核安會將秉持相關法規嚴格審查。

根據核管法及相關子法規定,我國核電廠延役申請應於執照屆滿前5年提出,也就是說目前正在運轉的核三廠已經無法延役,將於今明兩年陸續除役。國民黨多位立委研擬提出核電廠延役修法,不設定延役申請期限。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8日邀請核安會主委陳東陽進行業務報告,此議題也成為質詢焦點。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到,核電每度電發電成本1.1元、燃料發電成本3.19元、再生能源更都超過5元,就連日本發生過核災,也照樣重啟核電廠,顯示核電是低價、低排碳的能源選項,也是淨零的重要工具,只有台灣背著國際趨勢走。

對於核電廠能否延役?陳東陽會前受訪時及答詢時都表示,延役是非常複雜的問題,牽涉到整體國家能源政策,還有乾式貯存設施興建、法規的修改、核廢料處理等都需要社會共識。但若立院真要推動核管法修法,核安會表示尊重。他說:『(原音)現在就目前而言,台電如果要延役,台電要檢視目前機組個別情況,我現在沒辦法通盤來說明。』

不過,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及郭昱晴則都表示,台灣目前並未找到永久貯存的地方,就連核一廠室外貯存槽都未能啟用,顯然核電發電成本是被低估的。陳東陽也表示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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