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聲請解散長榮航勤工會 遭駁回

桃園勞工團體指長榮航勤企業工會阻擋員工入會,今年1月到桃市府抗議,勞動局認定屬實向台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解散工會,但法院認為理由不足,解散工會將損害其他勞工權益,駁回聲請。(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勞工團體指長榮航勤企業工會阻擋員工入會,今年1月到桃市府抗議,勞動局認定屬實向台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解散工會,但法院認為理由不足,解散工會將損害其他勞工權益,駁回聲請。(本報資料照片)

長榮航勤企業工會遭勞工團體指控阻擋員工入會,桃園市勞動局認定屬實,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解散工會。法院審理認為,申請入會277人有174人審核通過,且只需繳交規定文件就可入會,若僅憑勞動局意見就解散工會,恐損害其他勞工權益,駁回聲請。

桃園市勞動局勞資關係科長張哲航回應,員工填寫申請書已代表加入工會,不用多一道繳交識別證影本程序,將上訴保障想加入工會勞工的權益。

桃園市勞動局向桃院聲請解散長榮航勤企業工會,指長榮航勤投保人數高達1725人,工會會員人數僅有1.62%,多名員工想要加入工會未果,並多次陳情。工會2023年1月18日要求想加入者填寫新版入會申請書,並繳交在職證明書才能加入。勞動局認為不合理,要求工會限期改善,工會說法卻反覆,勞動局限令工會停止召開會員大會,並認為工會已構成解散事由。

工會則說,並無拒絕新會員入會,要求申請人檢附在職證明並非難以取得,勞動局應尊重工會自主決定權。

桃園地院審理,未通過入會的73人沒繳交識別證影本,且工會以簡訊通知仍未獲得回覆,法院認為,識別證是每人出勤須隨身攜帶身分證明文件,73人不願繳交,是否有申請入會「真意」已非無疑。法院也認為,只需填寫新版申請書、在職證明就可順利入會。法院指出,若僅憑勞動局對工會訂定入會申請需要檢具文件有不同意見,就命工會解散,將導致工會無法正常運作,損害勞工權益,駁回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