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起訴鄭文燦求處重刑12年 住處搜出678萬現金 另案偵辦
社會中心/黃恩琳、賴國彬、劉毓琦、SNG 桃園報導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對於「工五工業區」的土地案件,收受賄賂五百萬,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以貪汙等罪嫌,起訴鄭文燦等11人。其中,鄭文燦的部分,求處重刑12年,另外,檢方表示,在鄭文燦住處,另外搜出678萬多元,已經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而桃園地院原定晚間7點半開移審庭,決定鄭文燦是否交保?還是繼續羈押?卻因為有律師尚未閱卷完畢,遲遲延後了兩小時到晚間9點半才開庭。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被爆出在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7月11收押禁見後47天,檢方依貪汙等罪嫌起訴鄭文燦等共11人,其中,鄭文燦的部分,求處12年重刑。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表示,那鄭姓被告的部分,我們認為他矢口否認相關的一個犯行,我們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希望能夠量處有期徒刑12年。檢方大動作訊問被告、相關人,共131人次,並陸續搜索40個地方,除了查扣相關筆記本和電腦等證物,也在鄭文燦台北的住處,主臥室邊柱旁的暗櫃內,找到2個上鎖保冷袋,裏頭裝有678萬5000元現金,針對財產來源不明的部分,將另行偵辦。
另外,檢方調查,台塑高層楊兆麟等人曾二度和鄭文燦在餐廳密會,分別在2017年8月6號和22號晚上,談土地變更開發案,並暗示事成後「不會失禮」。果然同年9月14號,廖姓父子湊齊了500萬,裝在黑色手提包內,送往鄭文燦官邸。在法庭上,鄭文燦辯稱他們是「丟包」在官邸,不知道裡面裝了5百萬,但檢方認為,這錢袋重達5.53公斤,不可能不知道,而且,快一年後,鄭文燦才把這包裝物,以「木盒」包裝歸還,不可能不知情;鄭文燦曾經表示,是被意圖陷害,檢方指出,商人為求財,多不願得罪政治人物,而且台塑高層在無串證可能性下,一致坦承行賄鄭文燦。對於鄭文燦矢口否認犯行,桃檢也不客氣說「有辱官箴,惡性甚重」。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表示,廖先生在107年的5月11日,經由他的兒子得知,他所使用的行動電話,遭本署指揮調查官,實施通訊監察,鄭姓被告有跟他講說,你爸爸嘴巴很大,被人家監聽。前桃園市長鄭文燦vs.記者(7.11):「自證清白嗎?會不會擔心被羈押?。」走在鄭文燦旁邊的律師游琦俊,是鄭文燦請出的3大資深律師之一,也成了被告,他被檢方查出,涉嫌洩密給串供秘書,因此求處重刑。
原文出處:桃檢起訴鄭文燦求處重刑12年 住處另搜出678萬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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