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空職工會 訴求簽訂團體協約

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積極爭取代表長榮航空入會的二五九二名空服員,與長榮航空協商簽訂團體協約。長榮航空今天上午回應,擇日協商,期待雙方未來能夠理性溝通。 長榮航空表示,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在桃園市勞動局的見證下,經過兩天半的名單核對,確認桃空職工會符合團體協約法第六條第三項第三款的法定資格,足以代表所有長榮空服員與公司協商締結團體協約。 長榮航空對名單核對結果表達尊重與肯定,並說明會盡快擇日與桃空職工會展開團體協約協商,期待雙方未來能夠理性溝通。 長榮航空三月一日收到桃空職工會正式來函提出團體協約協商訴求,就開始與該工會進行法律資格認定的程序。 長榮航空感謝桃空職工會的配合,在勞資雙方希望盡速釐清適格爭議及共存共榮的目標下,透過銀行轉帳資料核實會員名冊,確認參加桃空職工會的會員人數超過長榮航空空服員總人數的一半,符合團體協約法的法定要件。 長榮航空也感謝桃園市勞動局秉持公正的原則居中協調,讓雙方自廿二日開始核實會員名冊作業,由於核對程序順暢,本以為要進行為期六天的核對,在短短兩天半內審查完畢。 長榮航空表示,公司基於公平原則,已向桃空職工會提出禁止差別待遇條款作為協商團體協約的訴求,全體空服員將會一體適用最新、最優的勞動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