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邀里長響應交通安全月 守護里民生命
本(9)月1日至30日為「交通安全月」,桃園警分局除了利用各種場合及機會加強交安宣導外,在執法方面將加強「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駕車不停讓行人、行人違規、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讓再行駛、非法改裝噪音車」等交通違規樣態來取締,最終目的即是防制交通事故,維護良好交通秩序,特別呼籲民眾如有飲酒,務必落實「指定駕駛或代客駕車」,避免酒駕狀況,以免害人害己。昨(19)日上午桃園區公所在住都飯店舉辦113年第3次里基層建設暨里長里幹事聯繫會報,桃園分局也特別利用這個場合前往實施交通安全宣導。
桃園分局提到,希望透過此次宣導,讓里長及里幹事多幫忙宣傳給里民,一起響應「交通安全月」。警方進一步說明,自去(112)年6月30日起,對任何酒駕行為嚴懲,不僅要處以罰鍰,當場將相關車輛移置保管並拆扣牌照,吊扣牌照2年,且事後領車時,因牌照被扣,必須自行另找拖吊車拖走,該車不得再上路行駛,相關罰則可以說非常重。警方對於酒後駕車違規是採取「零容忍政策」,將持續透過強力執法及宣導,以確保交通安全。警方也特別提醒,駕車超速40公里以上視同危險駕駛,除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告發外,還要加開一張第43條,牌照並要吊扣半年。「十次車禍九次快」,速度管理是防制重大交通車禍關鍵,呼籲駕駛人務必減速慢行,以策安全。
桃園分局表示,為守護環境安寧,環保局與警察局持續攜手在各噪音車熱時熱點執行「靜桃專案」外,昨日也特別共同前往桃園市汽車商業公會拜訪,並邀請公會所有成員一同加入「靜桃大聯盟」。會中環保局向該公會理、監事等成員說明目前靜桃專案政策與成效,除了引進科技執法加強取締外,也希望和公會合作輔導民眾選購「原廠或經認證」之排氣管,公會各理、監事均一致表示支持政策的推動,公會也將向所屬會員車行宣導選擇安靜合格排氣管,並配合環保局執行檢驗作業。
桃園環、警單位共同呼籲市民、里長或社區巡守隊等共同合作積極參與,全民一起監督噪音車,共同維護桃園居住環境安寧。若發現噪音車時,可把相關照片和影片上傳至環境部噪音車檢舉網站。經查證屬實環保局則對該車輛發出通知並進行檢測。逾期不到檢或未通過檢驗者,依法可處最高3600元罰鍰,違反者將依法逕行告發外並要求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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