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收巨款不究辦 律政司否認

中國時報【陳柏廷╱綜合報導】 針對香港前特首梁振英此前曾遭澳媒揭發,涉及收取澳洲UGL公司5000萬港幣(約1億8960萬元台幣)一事,日前一度傳出香港律政司已做出「不予追究」的決定,但昨日已遭律政司否認,強調案件尚未完結。 梁振英2014年10月遭澳洲媒體爆料,其2011年參選特首後,仍以戴德梁行董事身分與一澳洲企業簽訂祕密協議,透過提供顧問服務、協助挽留員工等安排,換取5000萬港元報酬,而且全部款項均在上任特首後收取。事發至今已超過3年。 香港無線新聞17日晚間引述消息指出,律政司去年底聘用一名英國律師審視報告並提供法律意見,最近收到回覆報告,英國律師認為,梁振英與UGL在協議有效期間,作為特首身分並沒有做出任何不當或貪汙受賄行為,建議毋須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據了解,報告指梁振英與UGL的5年協議期,部分與行政長官任期重疊,而款項是分3期支付,最後2期是在行政長官任期內收取,期間UGL沒有利用協議機制要求梁振英給予商業意見。 上述報導還稱,香港廉政公署審查貪汙舉報諮詢委員會已知悉事件,廉署亦因應律政司的決定,結束UGL案的調查工作。 由於消息引發各界關注,香港律政司罕見在大年初三假期期間「開工」回應,律政司發言人澄清,有關報導並不正確,律政司並未就該案件是否提出檢控作出決定,也重申案件尚未完結,不會就案件透露任何內容。 廉政公署則回應,根據既定政策,廉署不會評論個別事件或調查工作,也不會就個別媒體的揣測性報導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