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萃化妝品採新制 15種有毒成分禁用

食藥署今天表示,近年國際間發現黃樟素、馬鞭草等特定植物萃取物,恐刺激、傷害皮膚,因此明年7月1日起15種植物萃取成分將禁用於化妝品,違者最重可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 衛福部食藥署昨天預告「黃樟素等15種成分為化粧品中禁止使用成分」草案,明訂黃樟素、馬鞭草油、海芋、無花果葉萃取物等15種特定植物萃取物,將禁止用於化妝品中。 食藥署醫粧組科長洪國登今天受訪時表示,這15種植物萃取物已有科學證據顯示對人體有毒性,恐刺激皮膚或傷害皮膚黏膜,很多都已遭歐盟、中國大陸禁用。 洪國登指出,15種禁用植物萃取物中有3種是指特定學命的植物,包括馬鞭草油(Lippia citriodora Kunth.)、木香根油(Saussurea lappa Clarke)以及無花果葉萃取物(Ficus carica L.),其餘植物無論什麼學名一律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