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撞救護車 騎士酒駕傷重不治

台中市北區崇德路與太原路口昨晚發生死亡車禍,機車與執行任務的民間救護車相撞,機車騎士頭部重創送醫不治,抽血酒測值達0.54mg/L。救護車駕駛無酒精反應,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台中地檢偵辦。

台中市北區19日晚發生死亡車禍,機車與執行任務的民間救護車相撞,其中機車騎士傷重不治,抽血酒測值超標;而救護車駕駛無酒精反應,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中央社/民眾提供)
台中市北區19日晚發生死亡車禍,機車與執行任務的民間救護車相撞,其中機車騎士傷重不治,抽血酒測值超標;而救護車駕駛無酒精反應,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中央社/民眾提供)

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今天表示,昨晚10時20分許接獲報案,在北區崇德路與太原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員警到場發現是機車與民間救護車相撞事故。

警方指出,22歲施姓男子騎乘普重機車沿太原路三段由榮華街往永興街方向直行;63歲黃姓男子駕駛民間救護車鳴警報器並且開啟警示燈執行緊急任務,準備將已於醫院治療完畢的傷患載往北屯區住處,救護車沿崇德路一段由進化北路往漢口路方向直行,在路口機車前車頭與救護車右前車頭發生碰撞肇事,施男頭部重創,經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搶救後宣告不治。

雙方駕駛經員警依規定進行酒測,警方指出,黃姓救護車駕駛呼氣值無酒精反應,施姓機車駕駛抽血酒測值0.54mg/L,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值;警訊後,黃男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全案已調閱路口監視器還原事發經過,確切事故原因將由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進行後續分析研判。

第二分局呼籲駕駛人行駛時,如遇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車輛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保持良好駕駛行為,行車多注意路況,才能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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