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駕照註銷改以汽車駕照騎機車?!裁決處:仍屬「無照駕駛」

車主駕駛執照業經註銷仍駕車仍會收到「無照駕駛」罰單可處六千元罰鍰。(圖:新北裁決處提供)
車主駕駛執照業經註銷仍駕車仍會收到「無照駕駛」罰單可處六千元罰鍰。(圖:新北裁決處提供)

▲車主駕駛執照業經註銷仍駕車仍會收到「無照駕駛」罰單可處六千元罰鍰。(圖:新北裁決處提供)

交通部公路總局宣布,即日起實施考照新制,持有汽車駕照報考機車駕照者仍應考筆試;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今(十)日提醒民眾,機車駕照被註銷後,若用有效汽車駕照來騎乘輕型以上機車,則屬「無照駕駛」行為,可處新台幣六千元罰鍰。

裁決處長李忠台說明,之前因為汽、機車駕照筆試試題內容相容,基於便民,讓有持汽車駕照者報考機車駕照得免考筆試,但近年為降低機車事故發生,機車題庫已由原六百餘題增加至一千六百餘題,考題出題數亦由原來的四十題增加至五十題,並再新增一百二十題機車情境式考題,汽、機車駕照筆試題庫內容已分流,並有顯著差異性。因此,公路總局進一步檢討持汽車駕照者考機車駕照,仍應參加筆試及路考及格才發給駕照。

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自去年(109)年一月至今年三月,機車駕照經吊銷、註銷仍駕駛機車計約有二萬件,交通部已於108年四月一日修法規定駕駛人的機車駕駛執照於吊扣期間或經吊銷後,不得再持汽車駕駛執照駕駛輕型機車,違者可處六千元罰鍰,籲請民眾確實遵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