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助理年資併計律師執業年資
行政院院會日昨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會銜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俟立法通過後,將有效強化檢察團隊戰力,厚實打擊犯罪量能。
法務部為落實「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一.五版」之懲詐工作,於一一二年下半年起至一一三年底,由各地檢署以臨時人員方式進用「檢察官助理」。惟為明確檢察官助理業務權責、保障權益,並合理化檢察官工作負擔,使檢察官得以專注於繁雜案件偵辦、向上溯源及查扣犯罪所得,法務部認有將檢察官助理法制化之必要性,故於一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研商。行政院對於基層檢察官工作負荷過重問題至為重視,隨即密集召開多次研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