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將抽查重訊 提升審計委員會獨立性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8日電)為提升審計委員會運作獨立性,櫃買中心將加強宣導並透過重大訊息抽查等方式加強監理。

櫃買中心表示,為提升審計委員會運作獨立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7月28日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其中第7條規定「審計委員會得決議請公司相關部門經理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法律顧問或其他人員列席會議及提供相關必要資訊。但討論及表決時應離席」。

因應新規定,櫃買中心將加強宣導修法重點,並透過重大訊息查證的抽查作業等方式敦促公司注意。

櫃買中心說明,主管機關此次「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修正重點為加強審計委員會會議情形的透明度,並健全其監督功能及明確其責任歸屬,為避免審計委員會議因列席人員在場而影響審計委員會討論及表決,明訂審計委員會進行討論及表決時,列席人員應離席,以提升審計委員會運作獨立性。

櫃買中心統計上櫃公司共計741家,已設置審計委員會公司達266家,占全體上櫃公司的35.90%。為持續推動公司治理,主管機關前於102年函釋擴大強制設置審計委員會的適用範圍,要求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0億元以上未滿新台幣100億元非屬金融業的上市上櫃公司,應於106年至108年陸續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

另外,自明(107)年起申請初次上櫃的公司,其實收資本額(淨值)達新台幣6億元以上者,櫃買中心要求其應設置審計委員會,因此未來設置審計委員會的家數將持續增加。

櫃買中心指出,為落實上櫃公司依循規定提升審計委員會運作獨立性,將透過對上櫃公司執行重大訊息查證抽查作業,檢視公司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會議紀錄,以加強監理上櫃公司就「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遵循情形。106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