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興電子排員工圓夢假未給薪涉違法 桃園勞動局開罰

五一勞動節傳出ABF大廠欣興電子強迫員工休不給薪水的「圓夢假」等,雖然欣興緊急澄清因逢產業淡季,讓員工自由選擇休假,強調絕無強迫,但是桃園市勞動局啟動調查,確認欣興自3月起有排定員工「圓夢假」情事,期間未給付工資,且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將依法分別裁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桃園市勞動局調查確認欣興「圓夢假」自3月起有排定「圓夢假」情事,期間未給付工資,且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將依法分別裁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圖取自欣興電子公司網站)
桃園市勞動局調查確認欣興「圓夢假」自3月起有排定「圓夢假」情事,期間未給付工資,且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將依法分別裁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圖取自欣興電子公司網站

五一勞動節傳出欣興電子強迫員工休特休、不允許報加班費,以及休「圓夢假」等,引發市場關注,驚動勞動部警示搞奇怪名目沒用,若查證屬實違法就罰。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今天表示,經派員至欣興實施勞動檢查,發現欣興自3月起有排定「圓夢假」的情事,實施期間未給付勞工工資,涉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有薪資未全額給付予勞工的情形。

勞動局指出,欣興也有違反《勞基法》規定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的情事,將依法分別裁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勞動局表示將持續介入調查,除將針對違法情事依法開罰外,也會關注後續改善情形;呼籲事業單位如因景氣因素影響,需實施減班休息者,經勞雇雙方協商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工資,通報勞動局後,得實施減班休息,不得於未經勞工同意情況下,逕行縮短工作時間或減少工資。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