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女同志約炮遭多一根硬上 30歲直男涉性侵「1關鍵」成功無罪

香港一名男子在女同志交友軟體上約砲被告,最後無罪,被網友質疑。(翻攝自pexels)
香港一名男子在女同志交友軟體上約砲被告,最後無罪,被網友質疑。(翻攝自pexels)

香港一名30歲的無業男子曾子豪,在女同志交友軟體上與一名女同志約砲,兩人在性愛過程間,曾男因聽到對方喊「舒服」就掏出下體侵入對方,事後女同志驚覺對方是男人,氣的提告性侵、性騷擾,不過法院最終判曾男無罪,結果出爐引發大票網友質疑,但有法學生認為這個判決其實符合「無罪推定」原則。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曾子豪在2019年11月透過同志交友軟體認識A女同志,雙方以姊妹相稱,並展開性話題,同時約砲實戰,A女表示,曾男先是在房間床上用棉被遮住身體、不開口說話,直至兩人性愛到一半,感覺有異物進入陰道,起初以為是性玩具,但A女事後感到不對,憤而推開對方,才發現該「女砲友姊姊」竟然是男人,氣得對曾男提告。

曾男則辯稱,自己在網路上使用暱稱本來就比較中性,不知道該交友軟體是專屬女同志的,且A女當時在交友軟體上寫道想找「A girl who cares for me」(一個關心我的女孩),但他沒有留意到「A girl」,只注意到「cares for me」。曾男也表示,自己未刻意隱瞞男性身分,認為A女在性愛過程中應該就有感受到他勃起的情況,自己之所以會進入對方身體,是因為「以為她說舒服就是同意(性交)」。

雖曾這番說法被網友們認為「根本不合理」,但陪審團最終仍以5比2裁定性侵罪名不成立,以及一致認為性騷擾罪名不成立,曾子豪成功脫罪後向陪審團致謝,不過,最終判決結果仍引發網友抨擊。

對此,就有法學生以此案例,在「L.A. Legal Column 法律專欄」臉書發文表示,網友們不應該受到媒體報導而先入為主,應該了解法律判決是無罪推定、寧縱毋枉,才能確保無辜的人不會無端受罰,該法學生認為,若有罪犯因此而逃過法律制裁,那問題應該是在檢方搜證不利、立法者疏忽造成法律漏洞,也不該去質疑陪審團是否存在特定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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