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在憲法法庭辯論 賴士葆轟偽善:判了卻不執行早已形同廢死

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憲法法庭今(23)日進行言詞辯論庭,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憲法審查。對此,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直言,死刑早已形同廢止,用大法官的辯論來決定死刑存廢是既偽善又狡詐。

<strong>憲法法庭23日進行言詞辯論庭討論死刑存廢。(圖/中天新聞)</strong>
憲法法庭23日進行言詞辯論庭討論死刑存廢。(圖/中天新聞)

賴士葆今日下午在臉書發文指出,死刑存廢的辯論其實毋須辯論,因為蔡政府執政8年,已經用實際的行動廢死。近5年的476件殺人確定判決,只有1件死刑定讞的比例,死刑在中華民國的憲法是最重主刑,已經被蔡政府重新定義,死刑早已經形同廢止。

辯論的結果若是廢止就是名正言順讓大法官替蔡政府取得法律正當性,若是死刑繼續存在,就是維持現狀繼續不判死刑以及不執行死刑,這樣的結果有差嗎?

賴士葆續指,我們的法律對於死囚極端的寬容與仁慈,死囚可以提再審或是非常上訴以及憲法訴訟救濟,而且沒有次數限制,也就是死囚可以無止境的濫用司法資源,難怪法官和書記官會過勞死。

過去定讞未執行的37名死囚,每一個刑案背後都是令人髮指、泯滅人性、血淚斑斑的情節,死囚沒有得到法律公平正義的對待,對受害人的家屬永遠等不到法律公平正義的判決,就是無止境的凌遲。

<strong>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直言現在的情況根本已經實際廢死。(資料照/中天新聞)</strong>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直言現在的情況根本已經實際廢死。(資料照/中天新聞)

最後賴士葆強調,憲法法庭辯論法律剝奪生命權是否違憲,但是大法官要不要同時辯論殺人者親自以殘忍的手段剝奪被害人的生命權,以及造成被害人家屬一輩子無法彌補挽回的傷害是否違憲?將近8成民意反對廢死,蔡政府罔顧民意,用大法官的辯論來決定死刑存廢是既偽善又狡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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